(“欺世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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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盗名”

――冰兄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人向我索字索画,迫得我这个国画与书法的门外汉也用起毛笔宣纸搞些漫画式的中国画和书法借以应酬。

  说到书法方面,尤为滑稽,我只在小学读六年级时临过字帖,从来没有想过做书法家(做诗人、影剧编导却想过)。我那些无章无法,非颜非柳非二王的字竟有不少人大加赞赏,而且其中有些还是真正的书法家。前几年宁波大学有位教授编中国书法名家辞典,竟要报我收进去,我极力谢绝。我在复给他的信中说:“你看我这封信上那些不伦不类的字,我怎么敢接受你的错爱。如果这样就可收入你所编的辞典,那么准可收数以万计的‘家',而你这本东西便是南郭先生充斥,一钱不值了。”我生平最讨厌欺世盗各,然而我却被近年来兴起的“名人热”迫使参与“欺”“盗”行列。比方说:有个写得很好甚至比我好得多的无名青年要开个书法展或出本集子,来找我写“招牌”或题几个字;还有什么与文化有关或无关的机构团体成立或成立几周年纪念之类,要我题字或“题匾”,每每使我“盛情难却”,硬着头皮去写。否则人家可能会说你不支持青年,看不起这个机构。由此看来,我应他们之求,似乎不能算是“盗名”的恶行,而是用我本来已拥有的名来帮助他们的“善行”了。而有利可盈的机构如公司、企业之类要我写,大都会给我“润笔”,这便是它们沾了我的“名”的光,我得到回报之利。只要这些企业公司做的是正经的事,那么我们之间的“名钱交易”比那些近年流行的“权钱交易”光彩多了。

  

1994年